学术的不满

学术的不满

教师负责课堂管理, 教学策略, 测试, 以及对学生表现的评估. 在学术机构, 冲突可能在教育过程中发展,需要使用学术申诉程序进行学术干预. 当学生的不满不能通过与教师或主席/协调员的信息互动来解决时, 只有当有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教师对学生不公平对待时,学生才可以使用学术申诉程序. 学术申诉程序允许未解决的投诉继续从学生转移到教师, 致分部主席, 直到达成一致意见或由相应的院长作出确认或否认申诉的最终决定.

学术申诉程序

  1. 如果学生认为自己受到了老师的不公平对待, 学生应与导师安排一次会议,试图在事件发生后10天内解决问题.

  2. 应填写学术申诉以记录事件. 在线提交的学术申诉将在学术成功副校长办公室收到. VPAS工作人员将审查申诉并将其转交给部门主席,以确保遵守申诉程序.

  3. If, 在和教练讨论之后, 学生认为问题没有解决, 他或她可以在学生与导师的会议后5天内与系主任协商.

  4. 主席将单独听取学生和教师的申诉. 在听取双方意见后, 主席可以要求学生和教师与主席会面,以达成一个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5.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主席将在5天内确认或否认申诉. 如果决定是确认教师的职位,学生可以向院长上诉. 如果决定是确认学生的不满,并建议教师改变他或她的决定, 主席必须与讲师会面并提供书面解释. 要确认学生的申诉,主席必须有充分的理由.
      
  6. 如果学生或讲师对主席的决定不满意, 他或她可以在主席作出决定后5天内向相应的教务长提出申诉. 一份完整的记录将由主席转交给院长. 院长和主席将会见学生和导师. 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并审查记录后,院长将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5天内确认或否认申诉.

学术投诉报告表

学术申诉政策:  F.4.(政策)学术上的不满